蘋果指稱Meta 在歐洲地區向其提出15項資料共享要求,將影響蘋果用戶隱私安全。而Meta則以蘋果拿隱私當作擋箭牌,實際上是不願意與其他業者共享資料數據。
依照歐盟數位市場法規定,要求被列為「看門人」 (gate keeper)的業者必須向其他第三方服務共享數據,以利維持市場競爭平衡,否則將面臨最高以全年全球地區營收的10%比例作為罰金,而蘋果在先前就已經被歐盟認定為「看門人」,因此必須向第三方服務共享數據。
而蘋果必須在收到相關申請後評估可行方式,藉此確保其平台數據能安全地與第三方服務共享。
不過,蘋果稍早表示Meta提出的15項資料存取要求,數量上比起其他第三方服務還多,其中更可能涉及深層資料存取,因此可能影響蘋果服務用戶隱私安全,例如Meta可能透過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服務存取蘋果用戶的簡訊、電子郵件,甚至查看其曾經撥打、接聽電話,或是查看其照片、文件、行事曆等隱私內容,更可能進一步紀錄其使用服務帳號密碼。
蘋果更指稱Meta服務在歐洲地區更曾因為資料外洩,並且藉由跨App形式追蹤用戶隱私,進而在諸多歐盟國家境內被裁罰,因此認為將資料與Meta共享可能帶來更大用戶隱私外洩風險。
Meta方面則反擊指稱蘋果經常以用戶隱私作為擋箭牌,實際上並不願意與其他人共享數據資源。
目前歐盟方面尚未介入蘋果與Meta之間訴訟,但顯然會在數位市場法的基礎下,要求蘋果在一定程度上與Meta共享數據。
We sent preliminary findings to Apple under the Digital Markets Act.
— European Commission (@EU_Commission) December 19, 2024
Apple should open iOS features like notifications, AirPlay, and AirDrop to third-party devices, enhancing innovation and user choice.
It should also improve transparency and predictability for developers ↓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