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蘋果 先前因應歐盟 地區的數位市場法陸續放寬其服務諸多限制 (例如近期承諾讓更多第三方行動支付、電子錢包更容易使用iPhone 的NFC功能),但歐盟方面依然希望蘋果能做出更大讓步,其中包含向開發者及競爭對手更進一步開放iOS 、iPadOS 作業系統應用功能。
彭博新聞報導指稱,歐盟要求蘋果必須向開發者、競爭對手開放更多iOS、iPadOS作業系統應用功能,確保其能有更不受限的互動性,另外也必須確保市場銷售的智慧手錶、耳機與虛擬視覺頭戴裝置能與iPhone連動。
而蘋果方面將有6個月時間可調整其產品設計,但如果後續因此被認定違反數位市場法,將面臨以全年營收金額的10%作為罰款。
在此之前,蘋果已經因應歐盟要求放寬iPhone的NFC功能使用規定,藉此讓更多電子錢包、行動支付服務能更容易透過iPhone內建NFC進行感應互動,同時也能吸引更多開發者透過iPhone內建NFC打造各類應用服務。
除了蘋果目前面臨歐盟以數位市場法要求配合調整其服務或產品,包含Google、微軟、Meta、亞馬遜等科技業者也同樣面臨被歐盟以數位市場法要求改變,否則將面臨巨額罰款。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