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與美國 司法部 (DOJ)之間的反壟斷世紀大案,正演變成一場極具戲劇性的法律攻防戰。根據gov.uscourts.njd_.544402.422.0">最新曝光的法院文件,蘋果正向紐澤西州聯邦法院提出要求,迫使美國政府交出包含情報部門在內共14個聯邦機構的內部文件。
蘋果的策略相當聰明:他們試圖證明,就連美國政府機關在採購手機時,都因為看重iPhone 的「高安全性與隱私保護」而拒絕其他開放系統。不過,這項要求遭到美國政府的強烈反對,理由是這些文件多屬國家機密,並且與一般消費市場的反壟斷調查毫無關聯。
蘋果的逆襲:用政府的「誠實身體」來打臉美國司法部
在2024年,美國司法部正式對蘋果提起的反壟斷訴訟中,其核心論點是:蘋果透過限制第三方App、服務與配件的存取權限,刻意築起高牆阻止使用者跳槽到其他品牌的手機。
面對這項指控,蘋果提出兩條獨立的證據開示程序 (Rule 34與Rule 45),要求取得14個未公開名稱的聯邦機構交出內部評估文件。蘋果試圖取得的資料包含:
•政府採購標準:聯邦機構在尋找、評估與購買智慧型手機及穿戴裝置時的標準。
•對開放系統的疑慮:這些機構對於「非蘋果作業系統」及「第三方應用程式商店」的資安擔憂,以及強制開放第三方存取蘋果平台可能帶來的潛在風險。
•市場數據與開發經驗:美國政府內部掌握的智慧型手機定價與市佔率數據,以及這些機構內部開發專屬iOS App的經驗。
蘋果的核心邏輯為:如果這些文件能證明,美國聯邦機構正是因為iPhone的「封閉性」帶來安全與隱私保障,才選擇大規模採購;那麼美國司法部所指控的「反競爭行為」,實際上就是連政府自己都認可的「產品優勢」。
美國政府強烈反彈:牽扯國家機密、強調官員不是一般消費者
面對蘋果的反將一軍,美國政府在聯合文件中給出極其強硬的回絕,並且將蘋果的要求斥為「無關緊要且過度負擔」。
美國政府的反駁主要基於三個層面:
•牽扯情報體系與機密:美國司法部指出,被蘋果點名的14個機構中,包含多個「情報體系」 (Intelligence Community)單位。要求這些機構在機密系統中搜尋,並且交出文件,將帶來難以想像的沉重負擔,而這些文件有極高機率受到特權或國家機密保護。
•與一般消費市場脫節:美國司法部強調,情報與聯邦機構的採購考量,與一般民眾在消費市場購買手機的動機截然不同。政府機構不具備市場代表性,因此他們的內部評估對於這場針對「消費市場壟斷」的訴訟而言,毫無關聯性可言。
•程序上的切割:美國政府主張,這些機構並未參與本次反壟斷調查,在法律定義上應被視為「非當事人」,因此要求法院駁回蘋果的傳票。
分析觀點:戳中美國司法部邏輯盲區
這場訴訟的最大爭議點,在於如何界定蘋果的「封閉」。美國司法部認為封閉是為了「綁架消費者」;而蘋果則堅稱封閉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免受惡意軟體與隱私外洩的威脅」。
蘋果直接把矛頭對準了美國聯邦政府:如果美國司法部認為開放第三方側載與軟體市集對消費者才是好的,那為什麼國防部或情報部門在採購時,卻不願意選擇那些「開放」的Android設備?
即便最終法院以「國家安全」或「過度負擔」為由,駁回蘋果索取這些文件的要求,蘋果也已經在法庭上成功種下了一顆懷疑的種子:如果美國政府的高官與情報人員,都需要仰賴iPhone的封閉生態來保護國家機密,那美國司法部憑什麼要求蘋果為了一般消費者的「市場競爭」,去破壞這道連政府都極度依賴的安全防線?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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