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司法部日前認定其搜尋服務 涉及市場壟斷,要求拆分Chrome瀏覽器業務的情形,蘋果 資深副總裁Eddy Cue在一份提交給美國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的聲明中,說明蘋果之所以未計畫打造類似Google Search 的搜尋服務,原因在於需要花費高額成本,並且與其長久以來的隱私政策相違背,強調與Google合作是為了提供用戶最好使用體驗。
而蘋果此舉顯然是為了維持自身與Google之間長久以來的合作協議,由Google在每年支付高額費用,讓Google Search 服務成為蘋果裝置預設使用搜尋引擎 ,同時Google也能從中獲取更大搜尋引擎使用量,並且藉由廣告曝光量換取利益。
依照Eddy Cue說明,若蘋果計畫打造自有搜尋服務,必須花費數年時間投入開發,並且投入數十億美元經費,將迫使蘋果從其他發展項目提撥資源才能順利發展。而隨著近年人工智慧 技術快速發展,蘋果也強調搜尋引擎設計也處於需要快速改變狀態,對蘋果來說將需要持續投入大量經費,並且需要網羅設計、營運專業人才,同時也可能因為搜尋引擎設計原則會與自身隱私政策理念相違,因此認為與Google合作是更合適作法。
Eddy Cue表示,若蘋果與Google之間合作協議無法繼續執行,將大幅影響蘋果提供更好產品與服務的能力。
為了說服法院,Google在稍早向法院提出自己構思的修復方案中,提出包含讓蘋果的Safari、Mozilla的Firefox能在不同平台機種使用其他業者提供搜尋引擎作為預設選項,另外也同意讓OEM製造商能自行決定是否預裝包含Google Play Store在內Google應用服務,並且讓OEM製造商能選擇預先安裝非Google提供的軟體市集,或是地圖等應用服務。
此外,Google強調以此調整符合法院命令,更呼籲建立更健全監管機制,而非賦予政府對使用者體驗更廣泛的控制權。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