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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網路同樣認定Meta在服務使用方案設計違法

除了歐盟 委員會認為Meta 在方案選擇設計有誘使用戶傾向選擇免費方案 的情況,由執行歐盟消費者保護法的國家機構組成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網路 (CPC Network)也同樣認定Meta可能違反消費者法

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網路認為,Meta在歐洲地區僅提供用戶選擇同意使用其個人隱私換取免費使用服務,或是以付費方式使用服務功能的選項作法,實際上仍存在誤導情形,尤其在服務相關說明並未清楚解釋選擇免費使用時,將會以其個人資料投放廣告的明確作法。

另一方面,消費者保護合作組織網路也指出,即便使用者選擇付費,在與服務平台中其他用戶互動、分享內容時,依然會出現廣告,意味即使付費使用可能還是會受到廣告干擾。

而Meta顯然也針對長期以免費形式使用Facebook、Instagram的用戶「施壓」,同時並未給予足夠考慮時間,甚至在做出決定之前無法存取個人帳號內容,因此可能造成更多使用者在擔心可能無法繼續使用個人帳號情況下,被迫在短時間內倉促決定同意交出個人隱私資訊,或是選擇付費使用,認為Meta有刻意藉此影響使用者決定如何使用其服務平台的情況。

先前在歐盟委員會對於Meta進行初步調查中,認為Meta僅提供兩極化選項,使得不少用戶為了避免收費,通常會選擇以付費方式使用Meta旗下Facebook、Instagram等服務,因此有誘使用戶選擇免費方案,進而取得其個人隱私資料,因此初步認定Meta違反數位市場法。

而在歐盟委員會的看法中,Meta應該在提供所有個人隱私使用其服務,以及付費使用服務兩種方案選項,額外增加能以提供部分個人隱私,加上個人化廣告投放選項,讓用戶能在實質上有更多選擇,而非透過設定一個門檻相對較高的付費選項,誘使多數用戶選擇以免費方式使用服務。

跟 蘋果初步裁定結果一樣,Meta最晚可在2025年3月底以前進行調整,否則一旦Meta被歐盟委員會認定違反數位市場法,將面臨被處以全年營收10%為計算的罰金。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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