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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檔案館遭Sony在內唱片業者提告 認為其刻意上傳傳播侵犯版權的聲音內容

▲有「爵士樂之父」稱號的Louis Armstrong (圖/擷自維基百科)
▲有「爵士樂之父」稱號的Louis Armstrong (圖/擷自維基百科)

因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大量出借電子書 ,由法院裁定違反著作財產權的網際網路檔案館,目前再次面臨由Sony Music、環球音樂 等唱片業者提出訴訟,認為網際網路檔案館刻意上傳、傳播侵犯版權的聲音內容。

這些聲音內容主要涵蓋1972年以前藉由黑膠唱片紀錄聲音,而被唱片業者提出訴訟的原因,在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與美國影片 複製服務業者George Blood LP、非營利音樂圖書館及檔案館ARChive of Contemporary Music發起的「Great 78 Project」計畫,希望藉由數位形式保存過往以每分鐘78轉 (78 rpm)規格黑膠影片紀錄的懷舊歌曲 、音樂內容。

包含Sony Music、環球音樂等唱片業者認為網際網路檔案館此計畫明顯違反版權,其中收錄的《White Christmas》、《Sing、Sing、Sing》和《The Christmas Song》等歌曲,以及包含美國歌手Frank Sinatra、Ella Fitzgerald、Billie Holiday、Miles Davis、Louis Armstrong等人演唱或演奏內容都有違法重製情形,同時更認為這些音樂內容都已經由主要串流音樂服務,或是相關音樂下載平台提供使用,因此不會有內容流失等風險。

但網際網路檔案館則強調其內容留存並非只是為了確保這些懷舊音樂能繼續被人聆聽、研究,同時也能公平地讓所有人都能輕易取得這些懷舊音樂,避免這些音樂內容因為商業性問題而消失。

而就彭博新聞報導指稱,目前唱片業者將針對每一份具版權保護音樂內提出最高達15萬美元 (約新台幣450萬元)的法定損害賠償金額,因此網際網路檔案館可能面臨高達3.72億美元 (約新台幣1187億元)的求償。

在此之前,網際網路檔案館也面臨由Hachette Book Group在內出版商發起,認為網際網路檔案館在疫情期間將多達140萬本電子書複製內容透過網路使用,嚴重損害出版社利益的訴訟,並且遭法院裁定敗訴。而網際網路檔案館在後續表明將會提出上訴,認為裁決結果影響數位時代獲取知識方式,對於讀者、作者都會產生不利,更強調未來會持續藉由數位化方式提供電子書內容借閱、引用連結等服務。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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