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上訴法院做出這項判決,代表不管是最近很夯的繪圖AI Midjourney、DALL·E 2畫出了什麼驚為天人的作品,還是會自己寫程式Copilot、AlphaCode寫出全世界都搶著用的App,「它們」都無法拿到專利。
這是一則乍聽之下有些無聊,但實務上相當重要的法律事件: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最近作出判決,指出人工智慧 沒有獲得專利、版權的法律地位。
為什麼會有這項判決出現呢?這是因為一位電腦科學家Stephen Thaler從2019年就開始為他所寫的AI系統提出一連串法律行動,一開始他為「Creativity Machine」AI所畫的圖申請版權,但美國著作權局駁回了他的訴求,表示受到版權保護的作品「應該要具備人類思維與創造性」。2020年Stephen Thaler依舊不死心,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提出AI應該也有被列為發明人的權利。
聯邦上訴法院做出這項判決,代表不管是最近很夯的繪圖AI Midjourney、DALL·E 2畫出了什麼驚為天人的作品,還是會自己寫程式Copilot、AlphaCode寫出全世界都搶著用的App,「它們」都無法拿到專利。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的理由也很簡單直白,美國《專利法》裡所寫的「individual」(個體、個人)一詞僅適用人類,AI 可不能被當作 individual,不能算作專利的發明人。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法官還明確寫道,美國法律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暗示美國國會打算把 individual 解釋為人類以外的存在,就算是公司法人、國家都不能成為法律意義的發明人。
不過根據報導,Stephen Thaler 並沒有完全放棄,還打算繼續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但實務上通常此類案件最高就會止於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了。
《本文作者Chirs,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INSIDE,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