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車了?電腦王阿達、瘋先生「教看iPhone盜版片」 侵權6億遭送辦
刑事局在今年4月間接獲檢舉,知名網紅「電腦王阿達」、「瘋先生」涉在網路平台,教學下載非法侵權APP軟體,包括「多選一」、「形狀找不同」25個APP,侵權內容市值超過6億元,檢警近月收網,帶回涉案沈男等3人,3人都坦認涉案,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後,一人獲1萬元交保,其餘2人無保請回。
刑事局智財大隊偵二隊在今年4月間接獲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 CODA)等版權方檢舉,有網紅涉教學、散布盜版影視軟體APP,侵權軟體包括 「多选一」、「形狀找不同」等25種,全案經報請台中、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警調查,涉案的梁姓男子(40歲),以及沈姓(51歲)、林姓男子(33歲)分別經營「瘋先生」、「電腦王阿達」等網站與YouTube頻道,在台灣頗具知名度,粉絲人數不少。
不過沈男等3人涉在網站、YouTube等網路平台,刊登教學文章,提供盜版影視軟體的下載連結,該批盜版影視軟體是先偽裝成非影視APP的合法程式,騙過蘋果 APP STORE 驗證審核機制上架後,供使用者下載,以此方式吸引瀏覽人數,再以置入廣告,透過點擊率賺取廣告費牟利。
經查,此案查扣多篇 iPhone 隱藏影視APP的文章,兩網紅一共刊登侵權文章53篇(瘋先生32篇、瀏覽人次44萬;電腦王阿達21篇、瀏覽人次10.9萬),總瀏覽人次達55萬,另盜版影視APP侵害台灣及各國電影、戲劇、動漫、綜藝及紀錄片等視聽著作,受侵害範圍多達數百部,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逾6億元 。
全案蒐證完備後,檢警在今年9月至10月間,分別持台南及台中地院搜索票,前往台中、台南、新竹等地查緝,帶回沈男等3人到案,全案偵詢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分別移送台南、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後,命梁以1萬元交保,沈、林獲無保請回。
刑事局呼籲,民眾勿使用網路提供相關免費軟體連結,安裝未經安全驗證軟體APP不僅可能淪為資安漏洞,隱私資料遭到外洩風險,也成為侵害著作權法的幫兇,應使用市面上主流合法線上串流影音服務平台觀看,以保障收視品質及服務,警方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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