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漲價風波…提前付款下單竟被通知「補差價」網怒轟經銷商:吃相難看!
蘋果(Apple)於6月25日宣布調漲多款產品價格,平板電腦iPad系列、筆電MacBook及桌機Mac系列無一倖免。其中筆電部分,MacBook Neo從19,900元漲至22,900元起;M5 Pro版MacBook Pro更是大漲1萬元。然而,即使消費者在漲價前就已經付款訂購,仍可能受到這波漲價波及。近日就有網友反映,她6月18日於經銷商Studio A訂購一台MacBook,事後卻收到店家要求「補差價」的通知,引發網路熱議。
原PO在Threads發文指出,自己6月18日在Studio A訂購了一台MacBook,且已完成付款與發票開立,卻在蘋果宣布漲價後接到店家電話,要求她補足差價,試圖讓消費者自行吸收原廠漲價的成本。
原PO認為店家的做法相當不合理,文章曝光後,立刻引來大量在經銷商通路購買蘋果產品的消費者留言,表示遇到類似情形,「在Studio A一個半月前就全額付款訂貨,今天竟然通知我補差價」、「超不合理,強迫消費者吸收價差!我去燦坤也遇到這種狀況,目前還在投訴中!」、「我6月9日訂的MacBook Neo還沒收到貨,剛剛也收到通知說要補價差」。甚至有網友早在4月就下單,至今不但拿不到產品,還被要求補錢,痛批「吃相有夠難看」。
至於在蘋果官網購買的消費者,是否也會面臨被要求補差價或訂單遭取消的情況?根據網友回報,目前蘋果官方管道並無要求補差價的行為,「我6月6日在蘋果官網訂,沒有收到要補價差的通知」、「不會,我24日晚上官網下單,25日下午出貨,25日晚上官網就漲價了」、「我6月18日蘋果官網訂MacBook Air,沒有需要補差價,剛剛已經出貨了」。
針對此類消費糾紛,熱心網友建議應向消保會提出申訴,「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153條與第345條,只要雙方對『商品(某款Mac)』與『價金(六月初的價格)』達成共識,買賣契約就已經合法成立」,當消費者下單、店家接單且消費者已支付定金或全額後,該筆交易價格便已鎖定。店家因原廠漲價而要求加價,屬於片面變更契約內容,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若店家因此選擇解約不出貨,依法應退還兩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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