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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教育學會:研究者用ChatGPT 須負全責

ChatGPT等人工智慧科技掀熱潮,但也衍生許多疑慮。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認為,應以開放包容態度接受科技發展,但也要瞭解侷限,研究者用ChatGPT查找資料,須對產出負全部責任。

美國人工智能公司OpenAI開發聊天機器人ChatGPT連日來引起各界討論。在台灣方面,教育部近期也邀集學界代表討論,希望各校能引導學生以「合理且負責」的態度,善用科技輔助學習。

台灣學術倫理教育學會(以下簡稱學會)於2月23日召集會議,討論AI(人工智慧)技術的影響與因應建議,並於3月7日將會議結論公布於網站上。

根據會議結論,學會主張面對科技發展,研究者應有更高階的專業能力,包括問出適切的問題並進一步追問、驗證資訊和批判,善用AI工具創造新的知識。

香港大學一度宣布,禁止所有課堂、作業和評估中使用ChatGPT或其他AI(人工智慧)工具。台灣學術倫理教育學會則主張以開放、包容態度接受新科技發展,但也要瞭解科技的侷限,建議大專、研究單位在制訂相關規範時,須多面向討論溝通,說明可用或禁用的情境。

學會建議研究單位要思考AI科技5個面向,包括知識建構的過程、學術研究的課責性、學術研究的透明性、網路資料庫的重要性、科技的侷限性。

其中課責部分,學會認為研究者可用AI改善研究效率,但用AI找到的資料是否真實,研究者必須對自己的研究行為和產出負全部責任。

著作權議題也受到關注,學會分析,AI系統不是人,不能主張著作權保護,開發公司也應不會主張,因為不知道使用者會如何應用這些資訊。然而,AI系統使用網路上的資料,擁有這些資料的著作人,有可能主張智慧財產權,研究者引用時須留意。

學會也提到,科技一定有侷限,以ChatGPT為例,資料庫目前只更新到2021年,且正確性也無法確認,查出的資訊須再人工驗證。現今的ChatGPT比較像是文字編修或資料統整的工作,不善於產生新的知識與學術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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