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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貓迷因」十歲了!作為加密藝術品以300枚以太幣成交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數位創作者在利用這樣的形式:透過 Rarible 和 Foundation 等的數位交易平台,出售 NFT 與虛擬的藝術作品。

大家還記得 2011 年網路上最有名的「彩虹貓」(Nyan Cat)GIF 圖嗎?一時想不起來沒關係,下面附上 4K 的 10 小時版本來幫網友恢復記憶:

不知不覺,這款網路迷因先驅的彩虹貓居然已經 10 歲了!讀者們是否也一起感覺到了時光的飛逝?為了紀念 10 周年的美好日子,彩虹貓創作者 Chris Torres 打算重製版本,並且在加密藝術平台 Foundation 上進行為時 24 小時的拍賣,於美國時間上週四(18 日)進行,競標起始價為 3 枚以太幣(ether)。

而拍賣結果也在昨日公布:彩虹貓共賣得 300 枚以太幣,在上周五(19 日)時價值接近 60 萬美元。

創作者 Chris Torres 以行動證明,藝術家也可採用「加密藝術品」的形式來獲益,打破傳統藝術交易市場規則:

與傳統藝術品不同,購入加密藝術品的買家擁有的是「特權」,這准許其他網友在合法範圍內無限複製其數位藝術品,只是這項數位藝術品中會附上一個許可證,讓買家可以在社群媒體上展示此許可證。而藝術家通常會保留作品的著作權。

因此,外界通常認為,購買加密藝術品比起實際意義,其實在彰顯價值、個人地位、威望的成分居多,當然,還有支持自己喜歡的藝術家。

加密藝術品的交易通常以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s, NFTs)來進行之,NFTs 具不可替換性,需經過身分驗證,因此常在數位領域中作為證明所有權或真實性的存在。NFTs 代表資產的各個單位是能夠相互替換的,並且能與等價值的虛擬或現實貨幣交換,這樣的特性也讓它具高度自由性。

從前,創造迷因(meme)的藝術家很難直接獲利,找不到可靠的方法將其貨幣化。但借助加密技術的發展,藝術家與作品可以直接擁有虛擬連結。而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數位創作者在利用這樣的形式,透過 Rarible 和 Foundation 等的數位交易平台,出售 NFT 與虛擬的藝術作品。例如去年數位創作者 Beeple 出售一系列藝術作品,以超過 350 萬美元的價格成交。

不只藝術家想賣,也有大批多金粉絲等著想買。像是街頭霸王拍美女屁股的惡搞 gif 圖,也在平台上以超過 500 美元價格成交,就為了證明自己「擁有」這款原始 GIF 的所有權。

《本文作者MindyLi,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INSIDE,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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