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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立成區塊鏈最新力作Machi X 買版權就是買幣!

「音樂人被科技牽著鼻子走很久了!」在窗明几淨的秘銀辦公室裡,麻吉大哥黃立成用沈穩卻充滿熱情的態度對筆者說著他的最新力作Machi X 。

「虛擬版權交易平台」Machi X是黃立成繼秘銀之後推出的區塊鏈新服務。用最簡單的話來解釋,就是把音樂著作權直接做成以太坊ERC-20的Token上架販售,大眾可以直接刷信用卡,或是用穩定幣USDT、DAI購買。當然這些Token價格會漲幅,大眾可以自由在平台上購入或出售。(編註:適法性說明將在文章最後註解說明。)

聽起來有點破天荒,但也十分符合黃立成踏入科技創業圈以來一直秉持「先做再說」的態度。

「這其實是對創作者、粉絲都是雙贏。創作者除了賣唱片跟周邊商品、辦演唱會以外,還可以活用自己的著作權,販賣創造收入。另一方面讓粉絲某種程度上當唱片的小老闆,看好哪個音樂就買哪個幣;你買哪個幣,你就是哪個幫。」黃立成介紹。

他舉例很多跟音樂有關的社群平台,一開始在成長期遇到音樂著作權問題都直接跳過,等成長到一定規模才會回來重視;但科技、社群平台成長了,也把音樂原本應該一起成長的價值也拉走了。

但有了創辦秘銀的經驗,他這次選擇把音樂版權「Tokenization」(代幣化),透過交易培養市場價值,來當作為音樂人在科技領域奪回自主權的武器。「我的音樂圈朋友都看好,但坦白說,都不懂。沒關係,因為這是全新的事物;我現在就是把區塊鏈世界的文化拉近這個圈子,做出新東西。」黃立成說,走過幣圈一趟,黃立成自述至今還是以太坊堅定擁簇者看好它的社群力量,「我就是以太幫!」

一旦大家都接受、習慣音樂版權變成代幣這件事成真,那後續像授權、甚至就連「計算公播次數」讓創作者真正能回收公播收入這些事都做得到。而且音樂還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書籍、電影的著作權都會是Machi X涉獵的對象。

黃立成說,他之前不是沒動過把藝人代幣化的主意,也做過很多案例研究。(參照:VALU燒完帶來新土壤:ICO 會是網紅們的新希望嗎?)不過那種買100萬枚幣就享有跟藝人見面、吃飯等VIP服務的做法,對他來說太模糊,不是一個好模式。「但版權就不一樣了,是貨真價實的東西。」

目前有黃立行《音浪》、方大同《黑白灰》等音樂已在架上
目前有黃立行《音浪》、方大同《黑白灰》等音樂已在架上

某方面來說,這也是他選擇黃立行《音浪》做為首波主打產品,而非自己音樂的原因。「我有掙扎過,但賣自己 Token 好像會被人『在行銷自己』之類的閒話,不要臉,不行。但弟弟就可以了,我還跟他說你不能拿其他沒那麼紅的歌來,要放就放《音浪》!」

不過話說回來,Machi X 會想出手控制過度炒幣,甚至跟 VALU 事件一樣,藝人全數清空賣出大噱一票的狀況嗎?面對這個提問,黃立成說「不,跟趙長鵬(幣安創辦人)講得一樣,做好你自己該做的研究。但著作權確實比你說的『人幣』有保障。」

那會想把這些音樂版權 Token 拿去其他交易所上架嗎?黃立成說當然使用者之間的交易他管不著,他也希望這些 Token 有好的流通性。但最終目地是要用音樂翻轉市場,「我當然是希望 Machi X 起來,別的交易所倒啊。」他笑稱。

註一:官方員工解釋,Machi X 會跟歌手、作詞或作曲者以轉讓方式購得一首歌的部分「著作財產權」,再把這份著作權的部分(例如50%)製作成 Token 比照商品販售,所以實質上不會有消費者或第三方 100% 購入該歌曲著作財產權的情形發生。

註二:那購入 Token 的使用者會獲得公播等收入嗎?Machi X 法務方表示製作成 Token 就成了商品,跟消費者是進行商品買賣而非著作權轉讓。

註三:(PM 9:22更新)Machi X 官方表示,持幣者擁有的虛擬版權代表擁有該歌曲的詞曲權益,[收入/版稅/分潤]未來會透過合法管道回饋給持幣者。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INSIDE,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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