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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重點整理:
- 重點一:男教師侵占女教師的Apple Watch。
- 重點二:定位顯示手表在男師住處。
- 重點三:男師被判罰金1萬2000元。
台南有名男教師去年1月間參加在籃球聯盟教師組邀請賽,見上場次參賽女教師將Apple Watch 遺忘在球員休息區,涉將手表取走而侵占,經女教師透過其定位 搜尋 竟是男師住處,經探詢他還辯稱定位地址非住家,台南地院認他犯侵占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處罰金1萬2000元,可上訴。
男師辯稱,他是有看到對方的Apple Watch,但他不知道為何定位在他家,當時對方有請員警陪同到他家,他不在家,員警進去裡面也沒找到,等他打完球回到家,對方還要求檢查他的包包,但也沒找到。
女師說,去年1月18日參加在東區籃球聯盟教師組邀請賽時,將Apple Watch放置在室內籃球場休息區椅子上,比賽結束後,同日12時30分許發現Apple Watch忘記取走,便請友人返回球員休息區尋找 ,仍未尋獲。直至同日9時40分許發現Apple Watch定位地址在男師住處,直至翌日早上仍在同一處。
台南地院表示,男師為下一場賽事的參賽球員,並自承他曾在該址室內籃球場休息區發現Apple Watch,與女師遺失物 品時、地具有高度重疊,顯見他確有接觸並拾獲該物機會。她於同日21時40分許發現Apple Watch定位地址在對方居所時,應可認定Apple Watch已遭他自室內籃球場休息區取回家中。
台南地院指出,她發現Apple Watch定位地址,翌日返回舉辦學校詢問連續2日均參賽隊員,得知該隊有2名隊員居住同一區,依序詢問是否居住在定位地址,但當時2人均否認。
法官認為,男師既實際上居住於該定位地址,並將Apple Watch攜帶返家,若他有將Apple Watch物歸原主之意,面對女師詢問其居住地點是否在定位地址時,理應據實相告以避免誤會,但他竟向對方隱瞞其居住於該處。
台南地院表示,事後員警雖經男師配偶同意,共同進入其居所內查看,但員警進入屋內時間僅約1分鐘,顯見員警當時僅簡單目視,而Apple Watch體積非大、極易藏匿,很難僅因員警於短暫時間內未即時尋獲該物,而對男師有利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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