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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取消訂閱仍被扣款 專家教你正確做法

台中市法制局示範如何取消訂閱App。 圖/法制局提供
台中市法制局示範如何取消訂閱App。 圖/法制局提供

近來各式App五花八門,業者常以免費試用吸引下載訂閱,台中市消保官近日接獲大量投訴,指試用後不想付費,刪除卻仍被扣款,引起不少糾紛;中市法制局提醒,民眾下載時務必詳閱說明條款,在免費試用期滿前就要「取消訂閱」,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最近相關消費爭議案層出不窮,包括前陣子引起旋風的變老、變男、變女的「FaceApp」,還有影片剪輯程式「小影」,或短視頻手機 錄屏的「樂秀錄屏大師」,甚至「Pacer-運動計步器和跑步健身減肥教練」、「簡易數學(math Learner)」等APP ,都出現消費者申訴。

李善植説,以「FaceApp」為例,免費試用只有3天,期滿後自動續約1年,年費為新台幣990元;「簡易數學(簡易數學)」下載試用期也是3天,期滿後每周340元計費,等同1個月就要1360元。

他表示多數App以「提供一定期間免費試用」,吸引消費者下載訂閱,訂閱介面上有簡略敘述自動續約條款、免費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後收費金額,部分涉及消費者權益的說明條款未完整揭露,或以英文呈現,消費者未詳細閱讀,訂閱後可能衍生爭議。

李善植提醒,常見爭議是民眾未留意應在免費試用到期「至少24小時前取消訂閱」,誤以為在手機螢幕移除App、滑進垃圾桶內,就算停止訂閱,實際上未取消,與業者之間的契約關係仍存續,免費試用期滿後仍會被收取款項。

此類App多採取「自動續約」方式,同時搭配信用卡或手機門號自動扣款,消費者常在未察覺情況下,自動續約;另外App StoreGoogle Play 及App開發商多為境外公司,這類消費爭議申訴案屬「跨境消費爭議案件」,難以透過我國消費爭議處理程序協商或調解,很多只能自認倒楣,消費者下載前應多加注意,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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