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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資費購機綁約 消基會點名「這二家電信」違約金高

近年來我國行動寬頻業務快速成長,市場用戶數幾近到頂飽和,電信事業競爭淪為三大二小的寡占狀態,但根據消基會今(19)日公布的調查發現,業者不約而同透過價格割喉戰來爭取對手陣營用戶,再祭出高額違約金限制消費者跳槽後攜碼轉出,特別在同一資費購機綁約方案,消基會特別點名,遠傳電信、台灣之星約定違約金高逾業者平均值。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指出,此次調查,消基會以常見的「攜碼跳槽購機綁約30個月資費方案」(999元資費+上網吃到飽不限速+購機iPhone Xs Max)設定調查樣態,調查發現,五家業者的「終端設備補貼款」約定金額,中華電信 最低9,600元,其次為台哥大及遠傳皆約定12,000元、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約定金額最高,皆為14,000元,違約金差距達2,400~4,400元,如換算為日平均違約金,中華電信10.67元最低、台哥大及遠傳13.33元居次,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達15.56元,五家業者的日平均違約金差距達4.89元。

此外,消基會今日也公布五家電信業者的「電信優惠補貼款」違約金約定金額,其中遠傳電信約定費用最高,每月違約金為250元,高於其他業者。其後依序為台灣之星約定250元,但其符合以日計算,而台灣大哥大約定150元,也是以日計算,中華電信和亞太之星的約定金額則是0元。

同時,消基會此次調查還發現,遠傳電信的用戶契約與營業規章不相符,因為在電信優惠補貼款違約金部分,應是以日為單位計算,但遠傳電信卻是以月為單位計算,這與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抵觸,將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呼籲,主關機關應立即針對電信業者的優惠綁約購機用戶契約,進行清查,了解違約金約定是否違反《電信法》、《消保法》相關規定,並應借鏡日本電信制度。

消基會進一步指出,日本在今年再次修法,將電信合約中的違約金與購機優惠的金額訂出上限,使消費者不再因高昂的違約金而大失荷包,更因限定了購機優惠上限,使綁約制與不綁約制的差異縮小,讓消費者在簽訂電信合約時即可做出更符合自身情況的選擇。

對於今日消基會記者會內容,遠傳聲明如下:

1. 遠傳電信行動寛頻服務用戶契約與行動寛頻業務營業規章相符。

2.遠傳電信「電信優惠補貼款」計算方式以實際已享贈送傳輸量補貼優惠,以〝日〞為單位計算、計算公式:每月電信優惠補貼款優惠 ×(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約定日數)。並非如消基會所提及為以”月”計費。

3.關於專案違約金,請參閱主要合約內容,皆有詳細說明。

4.以消基會舉iPhoneXs max 256GB違約金情況,如以電信門號履約1年3個月(滿15個月、450天)做為解約條件,實際計算5家電信業者違約金金額,其中遠傳之正確違約金為$7875(6,000元+1,875元), 非消基會所提及的$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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