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 Shorts短影片收入分潤計畫曝光 但想獲利可能沒那麼容易

聯合新聞網 楊又肇

去年4月底開始在YouTube短影片服務Shorts加入廣告之後,Google終於宣布將從2月1日開始啟動Shorts創作者廣告收入分潤計畫,藉此讓上傳Shorts短影片內容的創作者能藉由內容流量換取變現。

不過,創作者必須先同意簽署全新合作夥伴協議,最晚必須在7月10日以前完成簽署。而YouTube也會推出全新收益化模組功能,讓創作者能選擇不同營收模式。

至於要加入申請Shorts短影片創作者廣告收入分潤計畫,Google也明文規定必須擁有至少1000名訂閱用戶,同時在過去90天累積超過1000萬次的Shorts短影片觀看次數,創作者才能申請加入合作夥伴。

而依照Google說明,若創作者在Shorts短影片內容有使用具版權的音樂內容,將會扣除短影片廣告分潤營收的三分之一,用於支付音樂版權使用費,同時若創作者在內容中使用超過一首歌曲的話,則會以使用數量累加計算,意味使用具版權音樂內容數量越多,實際能獲取廣告分潤就會越少。

但在實際計算方式下,Google會將每個月裡的YouTube Shorts短影片實際獲取創作者營收分潤加總,最後再依照各別創作者的Shorts短影片觀看比例計算。而創作者按照比例分配的獲利,還會再被Google收走55%分潤,因此想要透過Shorts短影片獲利的話,除了要盡可能避免使用具版權的音樂內容,另一方面也還是要能以更具吸引力的內容創造更多觀看次數。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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