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恐成首例歐盟數位市場法遭罰對象!全年營收10%作為罰款
歐盟委員會稍早指控蘋果涉及違反數位市場法 (DMA),可能成為第一個面臨數位市場法以全年營收10%作為罰款的科技業者。
不過,蘋果仍可對此進行改善,最終裁決將會在2025年3月之前公布。
而在蘋果近期作法,已經先在iOS 17.4允許歐盟地區用戶在iPhone使用第三方軟體市集服務,同時也能在App Store使用第三方支付選項,而預設網頁瀏覽器也以更明確提示讓使用者自行設定,並且選擇預設搜尋引擎。
在稍早向開發者釋出的新版預覽作業系統更新中,蘋果也開始在iPadOS 18 beta 2加入與iOS 17.4相同設計,亦即可讓歐盟用戶使用第三方軟體市集服務、在App Store使用第三方支付選項,同時也能自行決定iPad上的預設網頁瀏覽器、搜尋引擎服務。
歐盟數位市場法從今年3月7日正式生效,同時歐盟委員會也從今年3月開始調查蘋果、Meta、Google、亞馬遜等大型科技業者在歐盟境內服務運作模式,釐清是否違反數位市場法,最高將以公司全年營收10%作為罰款,累犯情況則會使罰款變成以公司全年營收20%比例計算。
在此影響下,蘋果先前接連在歐盟地區調整App Store使用規範,同時也連帶針對全球地區的App Store使用規範作調整,包含允許模擬器軟體進駐iPhone,同時也開放遊戲串流服務進駐iPhone、iPad機種。
至於先前報導指稱,蘋果可能因為歐盟數位市場法影響,暫時不會將「Apple Intelligence」服務帶到歐盟地區。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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