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可能將蘋果、微軟、亞馬遜等業者列入數位市場法「看門人」名單

聯合新聞網 楊又肇

啟用數位市場法之後,歐盟開始著手調查哪些業者提供產品、服務可能涉及市場壟斷,而包含微軟及蘋果方面似乎強調其服務在市場的佔比份額不夠大,因此不構成市場壟斷。

金融時報報導指稱,歐盟預計公布在其境內提供服務業者具備「看門人」形式的業者名單,包含蘋果、微軟、亞馬遜、Google母公司Alphabet、Meta、三星及字節跳動在內業者所提供服務可能都已經被列入此名單內。

若業者提供服務確定被歐盟列入違反數位市場法名單內,將必須在2024年3月之前調整其服務運作方式,以及有半年時間的緩衝時間,讓服務能符合歐盟法規要求。

其中,微軟可能會因為Windows市佔形成影響市場局面,但可能會強調其Bing搜尋服務在歐盟境內使用佔比不高,因此不構成市場壟斷。而蘋果方面雖然可能因為App Store運作模式引發歐盟調查,但預期會強調其iMessage整體市佔不高,另一方面可能將因應歐盟要求,準備開放iOS作業系統側載 (sideload)安裝第三方軟體,或是允許第三方軟體市集進駐。

依照先前說明,數位市場法是為了避免科技業者在歐盟市場形成壟斷,而數位服務法則是避免科技業者在服務內容及數位廣告內容影響競爭,同時也避免影響個人隱私等問題。

其中,新法將要求擔任「看門人」的科技業者允許使用者透過第三方軟體市集下載安裝內容,或是直接透過側載方式安裝軟體,另外也必須允許開發者能在軟體服務內提供第三方支付系統,並且能在「看門人」提供平台以外管道推廣服務內容。

而「看門人」也必須允許開發者使用其提供軟體服務,例如整合簡訊收發、電話撥打等功能,另外也必須允許開發者存取硬體功能,例如手機上的NFC、安全元件,或是完整處理器運算功能等。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mashdigi,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

楊又肇

曾任聯合新聞網 (udn.com)數位頻道記者,目前為自由寫手與Mas...

科技業 微軟 蘋果 亞馬遜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