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併好日子出爐!台灣大哥大併台灣之星合併基準日12月1日
台灣大哥大(3045)公布與台灣之星合併基準日訂於12月2日。
台灣大公告指出,合併基準日原暫定為民國111年9月30日,如需變更時,本公司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變更事宜。本合併案之合併基準日擬訂為民國112年12月1日。(如有變更時,將另行公告)
此外,台灣大原訂11月9日召開線上法說會,延期至11月15日。
日前台灣大哥大指出,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將有四大優勢,雙方合併之後,新台灣大在5G黃金頻段3.5GHz頻段擁有100 MHz最大頻寬,未來將以5G載波聚合技術串聯不同頻段超過1.5萬座基地台,讓用戶享有個人最大頻寬、更大涵蓋,網路效能有感提升,飆網更暢快。
此外,新台灣大將擁有黃金低頻,雙方合併之後,新台灣大將擁有室內涵蓋關鍵雙頻段700MHz、900MHz,並擁有業界最多低頻基地台設備建設,保障室內通訊更順暢。
用戶部分,台灣大指出,用戶擁有超高CP值,合併後,新台灣大網內用戶擴大至近千萬,除了網內有更多優惠之外,也會有mo幣多、好速成双、Disney+等資費方案,以及多樣視聽娛樂平台加值服務,提供用戶多元選擇。
對於環境永續也有助益,台灣大指出,未來雙方合併之後將整併彼此的電信設備,預計將減少一套3G網路系統,也減少數千個4G、5G基地台設備的重複布建,可望年省將近2億度電力,做到淨零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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