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禁用ZenFone商標 華碩被判「惡意」:會上訴

中央社 新德里6日專電
圖為華碩董事長施崇棠於西班牙發表新一代ASUS ZenFone 6。 圖/華碩提...

華碩準備在印度銷售最新手機ZenFone 6,但德里高等法院上週發布暫行命令,裁定華碩用的Zen或ZenFone商標侵犯印度一家公司的商標,因而禁止使用,華碩表示將上訴。

華碩印度分公司今天發出聲明表示,華碩的法律團隊正與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合作,解決印度公司ZenMobile與華碩ZenFone的商標訴訟。

聲明說,華碩電腦公司(AsusTek Computer Inc.)在印度的智慧型手機、筆記型電腦和其他產品的供應,及華碩所有產品的技術支援和售後服務,對消費者都保持不變。

華碩印度分公司電腦與電競發展總經理蘇冠豪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華碩將會繼續上訴。

專業手機媒體Android Central昨天報導,印度企業Telecare Network提出告訴,表示公司2008年註冊Zen和Zen Mobile為商標,在印度銷售手機,但華碩2014年起以ZenFone商標在印度銷售手機,可能會在民眾心中造成「混淆」。

Telecare Network聲稱,華碩2014年進入印度市場,所使用Zen相關商標是依靠Telecare Network「在市場創造的信譽」。

華碩反駁,Zen(日語的「禪」)是源自佛教的一個通用詞。

德里高院認為,Zen是佛教派別中的一個通用詞,卻不是手機、平板電腦的通用記號,華碩使用與Telecare Network類似的商標,且同樣在銷售手機,存在混淆與損害Telecare Network商譽的可能性,因而判定華碩的行為是「惡意的」(in bad faith)。

印度媒體LiveMint網站4日報導,德里高等法院法官5月28日發布臨時裁決令(interim order),禁止華碩在印度用Zen、ZenFone或類似商標銷售、提供銷售及廣告手機、行動附件及相關產品;這項臨時命令將在發布8週後生效。

德里高等法院下次將於7月10日聽審,華碩正試著在開庭時推翻禁用ZenFone商標的裁決令;如果失敗,華碩可能得在印度更換已家喻戶曉的ZenFone商標來銷售相關產品。

華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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